校内各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国家档案局发布了《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的通知》、陕西省档案局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档案工作的通知》(陕档发〔2020〕5号),要求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档案的建立工作。
学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各类纸质、电子文件材料和实物,是学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真实的历史记录,对当前和今后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凭证依据作用和查考利用价值。为及时、有效、科学、规范地做好学校疫情防控专题档案的收集建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专题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将档案工作纳入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各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为兼职档案员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确保疫情防控档案收集齐全、保存完整。学校专兼职档案员工作队伍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切实做好本次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归档工作。
二、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明确疫情防控专题档案收集内容,积极推进“随办随收”,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特别要重视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文件、实物档案等的收集。疫情防控专题档案归档范围主要包括:
1、上级单位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文件、批示、指示等材料;
2、上级部门及有关领导督导、检查太阳集团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材料;
3、学校及各单位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协调机制形成的文件材料;
4、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办法、意见、通知、应急预案等材料;
5、学校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的会议记录、纪要、决定、领导讲话等材料;
6、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请示、报告、批复、批示、函和复函等材料;
7、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计划、安排、措施、报表、形势研判、防控预案、监测方案、统计分析、通报、专报、简报、总结、大事记等材料;
8、学校有关跟踪考察领导干部防控工作表现形成的文件材料;
9、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各教学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线上线下教学工作的方案、课件等材料;
10、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国际教育学院和各单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开展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疏导的特色做法和典型案例等材料;
11、相关单位开展医学、科学研究、医药用品研制、专利申请、专家建议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12、学校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物资保障、生产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13、学校在接受各类捐赠及相关资金、物资的调拨、分配和使用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14、学校进行卫生检疫、校园管理、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形成的文件材料;
15、党委宣传部及各单位在校内外媒体上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材料;
16、各单位参与疫情防控的特色工作材料;
17、其他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和声像、实物档案。
三、学校各单位应于疫情宣告结束后的1个月内,按照归档要求及时整理各类文件材料,并向档案馆移交归档。
四、归档文件材料根据形成特点以卷或件为单位进行规范整理,所有归档材料请采用15vip太阳集团官网档案管理系统移交。涉密文件按照国家保密工作规定执行。各单位在收集归档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
联系人:邵婧
联系电话:029-88302979
联系邮箱:dag@nwu.edu.cn
15vip太阳集团官网档案信息系统QQ群号:543955035
档案馆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