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扣税相关问题的解释

广大教职工:

201911新《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实施后,工资薪金扣税方式有所变化,现就各月工资扣税不同的情况做如下解释:

1.由按月计税变为按年计税

201911后,工资薪金收入从按月计税变为按年计税,各月工资扣税与以前月份累计收入和累计扣税额有关,累计工资收入越多、其他收入发放越多,税率越高,扣税越高。

2.扣税方式:累计预扣法

累计预扣法就是用累计收入减去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等为应纳税所得额,对照全年累计扣税表(见附表)计算扣税合计数,再减去发放最后一笔收入前累计已缴税额,其差额确定为本期税额。

不管是发放工资还是发放其他收入,都会造成累计收入的增加,当累计收入突破某一税率对应区间的上限时,就会以高一级的税率计税。

3.专项附加扣除已经执行

4月份发工资开始,我处已通过税务局下载各位老师在“个人所得税APP”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并已经实施抵扣,每位老师拿到的工资是抵扣完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后工资。

在工资相同、五险一金扣款相同的情况下,专项附加扣除不同也会造成不同人之间扣税不同。

4.对全年纳税总额的影响

按年累计预扣法不会加重个税负担,由于免征额从3500提高到5000、专项附加扣除的实行,加之按年累计预扣实际是一个平均的概念,同等收入情况下2019年的个税总额一定会比2018年有所降低。

5.汇算清缴注意事项

本年度扣缴的税款为预扣预缴税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在次年3-6月办理汇算清缴: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减除专项扣除超过6万元;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减除专项扣除超过6万元;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纳税人申请退税。

具体办法国家税务局将另行公告。

 

附: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财务处

201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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