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财务管理综合改革,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提高财务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度学校财务收支预算在坚持“围绕重点、服务大局、业务驱动、关注绩效、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统筹、保障资金”原则上,综合考虑学校资金供求关系与资源配置效率,试行预算预下达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预下达原则
各单位正常运转经费(含办公费、学生活动费等)按照既定额度或标准于2017年12月31日一次性足额预下达;各单位维持性项目经费参照近年使用情况按50%比例预下达;一次性专项经费待年度预算通过后一次性下达。
二、预算的调整
待2018年度学校财务收支预算经校财经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正式的预算额度对已经预下达的项目预算进行调整,并足额拨付预算额度。
各单位应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加强预算过程控制,强化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按照支出进度要求安排预算经费的使用,有效降低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项目经费的结转、结余数量;严格财经纪律,规范收支行为,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常态下的管理要求,对本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学校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 年 12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