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西安市科技局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精神,高标准推进西安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下简称“双中心”),充分发挥智力资源作用,助力构建基础研究、科技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集聚全过程创新生态链,现征集2023年“双中心”建设研究专题项目。
一、申报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市级科技类社会团体,在项目申报时组建相应的项目研究课题组,不接受个人申报。
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应当具有1年以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申报时提供相关研究案例佐证材料。
二、项目征集要求
(一)申报题目应按照《西安市2023年“双中心”建设研究专题项目申报目录》(见附件)中明确的课题来选定,原则上不得自行变更题目。
(二)申报单位需按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并对申报课题、项目负责人情况进行审查。
(三)有在研项目的单位(高校除外)、负责人不予立项。已有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或类似项目原则上不得再申报“双中心”建设研究专题项目。
(四)专题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高校院所限报2项,其他单位1项。
三、支持方式
“双中心”建设软科学研究专题项目每项支持额度为5到10万元,研究执行期不超过3个月。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项目线上申报。登陆“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data.xast.cn),进行注册并登录填报。
(二)线下提交申报材料。完成线上申报后,在线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将申报书与附件装订成册,按时限要求报送至受理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科技计划项目统一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要素要完整。为避免人员聚集和项目受理截至日前“扎堆”报送材料,开始受理纸质材料后,审核通过的项目须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
(三)征集、受理时间及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14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15日
材料受理地点:长安校区7号楼424办公室。
联系电话:88302962
邮箱:likeky@nwu.edu.cn
科技处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