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与教育厅沟通,2023年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启动,新的《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已经发布。因疫情原因今年的时间较往年有所缩短,为确保今年奖励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开展推荐项目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种
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类,软科学类三类奖项,推荐等级包括: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创新驱动奖和科普奖不设等级。
二、被推荐成果完成人的资格
凡陕西高等学校教师和科技人员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均可推荐,成果完成人员必须是对项目研究有创造性贡献的实际参加者,仅从事辅助工作的管理人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人。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在陕高校,第一完成人必须是在陕高校全职教师或科技人员。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评审。
三、依据文件
推荐成果具体要求参照《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附件1),预推荐项目书请参考《2022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先行准备。
四、注意事项
陕西省教育厅设立的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是太阳集团申报高一级科学技术奖的重要推荐渠道,请各单位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各课题组提前进行成果凝练,便于在正式通知下发后快速填报。上述通知中相关文件、要求后续以教育厅正式下发申报通知为准。有意向申报的团队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申报群。
联 系 人:李立 张亚鸽
电 话:13772098981 17791502259
联系邮箱:chg@nw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