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的国家重大战略决策,满足国家实施“双碳”战略对基础科学研究的需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与医学板块现发布2022年度“双碳”专项项目指南,包括“冻土土壤碳循环及其驱动机制研究专项项目指南”与“双碳计划与人群健康专项项目指南”,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按项目指南中的要求及注意事项申请。
冻土土壤碳循环及其驱动机制研究专项项目指南
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是我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冻土区是全球土壤碳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冻土碳循环与气候变暖之间具有潜在的正反馈关系。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国冻土区碳循环的基础性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与医学板块基于《“双碳”基础研究指导纲要》,资助开展中国典型冻土区土壤碳循环及其驱动机制的系统性研究,旨在充分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基础性、科学性和前瞻性优势,进一步加强我国陆地生态系统碳循环研究,满足国家实施“双碳”战略对基础科学研究的需求。
一、总体科学目标
通过研究我国典型冻土分布区土壤碳组分的动态变化特征及其对全球变化的响应规律,揭示我国典型冻土分布区土壤碳循环特征及其驱动机制,阐明我国冻土区碳循环与气候变暖之间的反馈机制,从而准确评估我国冻土生态系统在我国陆地生态系统碳循环中的作用,服务国家“双碳”战略目标。
二、核心科学问题
阐明我国典型冻土分布区土壤碳循环特征及其驱动机制,揭示冻土区土壤碳库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响应,并探索稳定冻土区土壤碳库的技术原理及控制策略。
三、拟资助研究方向
以青藏高原和东北大兴安岭等典型冻土区为研究对象,开展如下研究:土壤碳组分的储量及其变化特征,活动层与冻土层不同土壤碳组分的形成、转化与稳定机制,以及不同土壤碳组分对气候变暖的响应机制等。
四、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
本专项项目直接费用总额度约为2000万元。计划资助中等额度项目6-8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约为300万元/项,资助期限均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五、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鼓励符合申请条件的青年科研人员积极参加申请。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本专项项目申请时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3.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接收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0月17日16时。
2. 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指南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请注意:申请人应围绕本指南公布的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撰写申请书,针对本指南中拟资助的研究方向具体阐述拟开展的研究内容、方案及资金预算。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选择“C03”。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资助。
(4)每个专项项目的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3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5)申请人应当按照专项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科学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
(6)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7)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8)本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在项目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前(2022年10月17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在项目接收工作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本单位项目清单。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一并提交。
3. 本专项项目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环境与生态科学处,联系电话:010-6232 9321。
学校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方式:8830 2962,likeky@nwu.edu.cn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为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科学目标,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须关注与本专项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形成紧密有机联系,注重研究内容互补。
2. 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专项项目集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本专项项目集群将设专项项目指导专家组,每年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上述学术交流活动并认真开展学术交流。
双碳计划与人群健康专项项目指南
为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简称“双碳”)战略,推动实现双碳目标,保障人群健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医学板块设立“双碳计划与人群健康”专项项目。本专项聚焦碳中和与人类健康收益及潜在风险;碳中和行动的新型污染物的健康危害;人群病原生物流行的监测及健康风险预警评估;极端气候变化与人类健康风险等。通过阐释双碳行动计划与健康的互馈关系,评估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健康收益和职业及环境健康暴露风险,开发预测、预警技术,为实现降碳减排目标和保障人群健康提供科学依据。
一、总体科学目标
实现双碳目标将极大改变现有能源结构,大量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以及新产业的发展将带来重大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改变。减排增汇技术路径选择应以最小人群健康风险、最大人群健康收益为前提。在“双碳计划”及“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项目拟聚焦双碳技术的能源结构转型、产业结构调整与人群健康的互馈关系。基于双碳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进程,研究新产业、新材料、新工艺对重点职业人群和重点区域普通人群健康的影响规律,开发人群健康预警、预测及医学干预策略和方法,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健康保障。
二、核心科学问题
(一)减排增汇重要产业的新技术和新物质的健康风险预测和评估。
(二)双碳计划实施人群环境污染物暴露及健康效应动态变化。
(三)新型环境污染物的毒性效应、毒作用模式和风险预测预警。
三、拟资助研究方向
(一)能源捕获和储能产业中新材料和新产业的职业健康风险
针对能源捕获和储存产业链中新型职业暴露和健康效应开展研究。重点关注光伏系统的电池、高效储能新材料以及永磁体和重稀土等材料生产过程中的健康风险。表征重点职业人群暴露特征,揭示潜在职业健康危害和发生机制;筛选和确证暴露和健康效应生物标志,进行健康风险预警;建立高效准确毒性测试方法,对新型职业和环境污染物暴露健康风险进行早期预警和评估。
(二)双碳产业重点区域人群新型污染物暴露和早期健康效应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
选择新型产业重点区域的普通人群,对新型污染物暴露负荷及早期健康效应标志物进行动态监测。通过与全国范围历史性代表性人群数据的时序分析,阐述新型污染物暴露与健康损害效应的关系。通过比较不同双碳路径下的人群暴露负荷变化与健康效应关系,指导基于健康收益的适宜双碳路径。
四、资助期限和资助强度
本专项项目直接费用总额度约为1000~1500万元。方向(一)拟资助200-300万元/项 2~3项,50-60万元/项 5~8项;方向(二)拟资助200-300万元/项2~3项。200-300万元/项的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50-60万元/项的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五、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3. 本年度已获资助强度200万元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本专项项目从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获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的范围。
2. 申请人和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1项本专项项目。
3.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接收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10月17日16时。
2. 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专项项目指南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应围绕本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撰写申请书,针对本指南中拟资助的研究方向具体阐述拟开展的研究内容、方案及经费预算,并需要在项目摘要的第一句写明申请项目所对应的本指南所列资助方向。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H30”,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所涉及的领域自行选择相应学科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资助。
(5)本专项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2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6)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
(7)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依托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审核。
(8)本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在项目申请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16时)前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在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在线提交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一并提交。
3. 本专项项目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八处,联系电话:010-6232 8962。
学校科技处计划项目科联系方式:8830 2962,likeky@nwu.edu.cn
(四)其它注意事项
1. 为实现本专项项目总体科学目标,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须关注与本专项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形成紧密有机联系,注重研究内容互补。
2. 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专项项目集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本专项项目集群将设专项项目指导专家组,每年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上述学术交流活动并认真开展学术交流。
科技处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