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已经开始,基金委各科学处已经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进行了陆续通知,请各项目负责人注意查收相关通知邮件。
一、预算说明书填写要求
(一)包干制项目(青年基金、优青项目)无需填写预算
(二)预算制项目(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科目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类: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2.业务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3.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
二、计划书正文填写要求
(一)面上项目
如果《批准通知》所附“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修改意见”栏目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上述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或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二)重点项目
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验收技术指标等)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仪器研制风险),拟采用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2.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如有)之间的关系与分工,重大项目还需说明课题之间的关联;
3.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三)对于其他类型项目,参照面上项目的方式进行选择和填写。
三、计划书提交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10月22日(本周五)12:00之前将填好的计划书在线提交,学校科技处将逐一审核,对于学校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将退回并填写修改意见,请项目负责人注意查收;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核,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核通过,计划书状态为“基金委已审核”,即可打印计划书纸质文件(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预算制项目需加盖财务部门及财务负责人印章)、申请书签字页及盖章页(项目成员必须完成签名,如有合作单位务必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公章名称与单位名称务必一致)交至本院系,由院系统一报送至科技处,项目负责人在计划书填写中如有问题,请联系科技处计划项目科:88302962,likeky@nwu.edu.cn。
科技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