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立项机制,做好重大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
一、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重大项目立项领域条件
1. 建议人应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精心凝练科学问题,开展大跨度的交叉研究,提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立项领域建议。
2. 所凝练的关键科学问题需明确四类科学问题属性,并具有基础性、开创性和前瞻性;目标明确,应聚焦中国管理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科学问题。
3. 国内已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优秀中青年人才储备充足,有望在所提议的研究方向取得较大突破。
(二)建议人资格
1. 第一建议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长期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经历。
2. 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总数不超过5人。
3. 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同年只能提出或参与提出1项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
(三)立项领域建议的主要内容
1. 立项依据:包括重大项目立项领域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国内外研究现状、所属四类科学问题属性及理由;
2. 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
3. 在相关领域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征集将遵循回避制度,现任科学部咨询委员会委员不得作为项目建议人参与提出立项建议。
(五)提交立项领域建议书
请于2021年12月29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件将“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的Word版和PDF版(见附件,首页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发至管理科学部联系人邮箱:wangzheng@nsfc.gov.cn。
(六)咨询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联系人:王征
电话:010-6232 6898
电子信箱:wangzheng@nsfc.gov.cn
科技处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