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绩效管理,及时总结工作成果,规范项目验收工作,依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到期项目及时提交验收申请的通知》(陕科资函〔2019〕112号)文件精神和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调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和验收期限的通告,根据2020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验收工作计划,我处决定对已到期的科技厅项目进行第二次集中验收,现将验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类别
此次主要验收项目类别为已到期的各类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除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其详细计划类别如下:
陕西省科技厅计划项目类别详细清单 |
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项目 |
科技成果转移与推广计划项目 |
技术入股转化项目 |
吸纳成果转化项目 |
获奖成果转化项目 |
成果推广项目 |
科技企业培育计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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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
重点产业创新链(群) |
工业领域 |
农业领域 |
社会发展领域 |
特色产业创新链(群) |
工业领域 |
农业领域 |
社会发展领域 |
一般项目 |
工业领域 |
农业领域 |
社会发展领域 |
科技扶贫 |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
重点项目 |
一般项目 |
二、验收范围
2019年12月30日前到期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三、验收方式
1. 项目负责人需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index)先填写科技报告后,再提交生成验收申请书,处室审核生成带“正式版”水印的申请书后再打印相关材料。
2. 项目主管处室同意验收申请的省财政立项资助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向省科技厅条财处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计划处根据主管处室意见和财务审计结论(立项资助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确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3. 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召开验收会对项目进行验收,专家组出具验收意见。验收依据是项目承担单位与省科技厅签订的本项目(课题)的任务书或合同书。
四、材料报送要求
验收申请书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7月16日,其中重点项目一式5份,一般项目一式2份,单双面不限。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
联系人:李立 张亚鸽
电 话:029-88308032
邮 箱:chg@nwu.edu.cn
科 技 处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