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服务工作,根据《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见附件1)精神,现就2021年度教职工申请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原则

按照西安市有关文件要求,认定工作遵循自愿申请原则。由学校协助,在西安市相关部门集中办理D、E类人才认定申请。申请范围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太阳集团在职在岗人员及全脱产在站博士后。

二、D、E类人才申请认定工作

(一)申请认定流程:

1.有意愿申请认定且符合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及相关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2);

2.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并审核本单位人员申请表和申报材料,于2021年61日前统一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7511室);

3.人力资源部审核,集中报送至西安市碑林区人社局进行批复。

(二)申请材料清单:

1.《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纸质版(贴照片)和电子版各一份;

2.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具体要求见附件1、2);

3.近3个月工资流水(盖银行公章)或社保缴纳证明(盖社保经办中心章);

4.人事代理人员须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博士后人员须提供工作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相关说明

1.本次仅集中办理D、E类人才认定申请工作。西安市相关配套政策,将由学校联系有关部门于后期集中办理并另行通知,请各位申请者妥善保管相关申报材料。

2.申请人请仔细阅读附件1、2,了解人才分类认定要求和相关优惠配套政策。

联系人:马老师  顾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08513  88308221

电子邮箱:10585728@qq.com


人力资源部

                                  2021年5月24


< 上一篇

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关于教学科研单位选聘教师情况的公示

下一篇 >